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1-01
按照省林业厅〔2017〕75号文件安排部署,10月20日,省林业厅以法规处王兴军为组长的第三检查小组来我局进行检查指导,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案卷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查找实地资料详细检查,检查组对我局各项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组给予了高度肯定。法治工作在领导法治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及各类信息报送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法律顾问建立情况、清退行政执法人员报表的上报情况等等,均做到按时上报,无迟报漏报情况发生。我局的行政许可案卷做到了许可主体合法,依据充分,要件基本齐全。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比较规范,存在问题主要是内容填写上存在缺项漏项,案件名称不准确,应告知的权利没有告知。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要求在今后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中严格制作程序,杜绝不规范文书出现。